校内各单位:
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
请申报单位(部门)务必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函、项目申请书、所依托的政策文件复印件、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复印件、项目管理办法、信息采集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到对外交流部,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443***@qq.com。
对外交流部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