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划、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继续实施“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1.本计划可由申请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2.本计划亦可采取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单位根据获批项目中对人员的要求推荐人选,候选人完成个人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对其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连续资助3年。
3.有关项目介绍、时间安排、申报材料等详见选派办法(附件1)。需要提醒的是,自2023年起,各单位获批资助项目渠道推荐人选和个人渠道申请人错峰申报,3月10日—20日为获批资助项目渠道推荐人选申请时间,3月20日—30日为个人渠道申请人申报时间。
二、项目申报时间
1.申报新项目
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项目申请材料(附件2)、(附件3)、协议中/外文扫描版交至对外交流部。
2.已获批项目
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获批项目年度总结提交至对外交流部。
三、个人申报时间
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获批资助项目渠道推荐人选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日;个人渠道申请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0日。
四、受理机构上报时间
各单位应于2023年4月7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选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推荐公函中,务必将获批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与个人渠道申请人名单区别标注。
附件:1.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2.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